传统(전통)的韩国社会中,妇女的作用都被限制(제한하다)在家里。妇女从小就学习服从(복종)和忍耐(인내하다)的美德,为将来做一个贤妻良母(현모양처)做好准备。妇女通常不能像男子那样投身于社会,其任务仅限于管理家务(집안일)。

随着19世纪末韩国对外开放(대외개방),这一情况开始发生变化。这一时期,有了现代学校,其中大多数是西方基督教传教士(전도사)创办的。有些学校是专门为妇女开办。接受了教育的妇女开始从事艺术、教育、宗教工作,并为其它妇女进行启蒙(계몽)工作。妇女还参加了反对日本统治的独立运动(독립운동),并在运动中表现出了不亚于男子的那种魄力(박력)、决心和勇气。

1948年大韩民国建立后,妇女获得了受宪法(헌법)保障的受教育、就业(취업)和参与社会生活的平等机会。对于韩国在过去30年中快速经济增长所取得的成就,韩国妇女无疑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随着经济发展和韩国人的生活条件改善(개선하다),妇女受教育的水平也已提高。1966年,小学毕业的女童中只有33%的人进入初中继续学习。在同一时期,进入高中和大学继续学习的女学生分别为20%和4%。但是,到1998年,进入高中和大学继续学习的女学生的比率已上升到了99.5%和61.6%。自工业化(공업화)以来,参加经济建设的妇女比率(비율)已由1965年的34.4%增加到2003年的48.9%。

就妇女劳动力的特点而言,1975年只有2%的妇女从事(종사하다)专业和管理工作,4%的妇女从事职员的工作。但是,到了2003年,16.9%的女雇员从事专业和管理工作,另有16%的女雇员从事职员的工作。 随着从事专业工作的妇女人数增多,1987年韩国政府通过了一项“平等雇用法”防止在雇用和晋升方面对妇女的歧视。

今天,韩国妇女已在教育、医药(의약)、工程(프로젝트,공사)、学术(학술)、艺术、法律(법률)、文学和体育(체육)等广泛的领域中积极从事工作。她们正在为韩国社会作出巨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