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词的概念  名词表示人、事物的名称。如:  아버지(父亲),작업 반장(作业班长),공기(空气),벼(稻子),천진(天津)。  名词还表示抽象的事物,即表示某些现象、事件或者行动、状态、性质的名称。如:  혁신(革新),규율(纪律),운동(运动),모순(矛盾),노선(路线),사상(恩想),  행복(幸福),친선(友谊),생각(想法),웃음(笑),기쁨(喜悦),속도(速度)。  二、名词的种类  (一) 活动体名词和非活动体名词  名词根据它所表示的对象的性质分为活动体名词和非活动体名词。  1、活动体名词表示人或动物的名称。如:  사람(人),선생(先生,老师),이사장(董事长),노동자(工人),이백(李白),  소(牛),개(狗),새(鸟)。  2、非活动体名词表示没有活动能力的具体事物、植物或抽象事物的名称。如:  교실(教室),돌(石),자동차(汽车),도시(城市),풀(草),나무(树),꽃(花),  봄(春),기쁨(喜悦),견해(见解),승리(胜利)。  (二) 完全名词和不完全名词  名词按照其语法功能分为完全名词和不完全名词。  1、完全名词有一定的独立见习生性,在句子中能单独形成为句子成分,一般名词都属于这一类。如:  선생님은(이) 학생들에게 한국어을 가르칩니다. 老师给学生教韩国语。  노동자들은 나라의 주인입니다. 工人是国家的主人。  其中的“선생님”,“ 학생”,“ 한국어”,“ 노동자”,“ 나라”,“ 주인”,都是完全名词。  2、不完全名词在句子中不能单独形成句子成分。它前面必须附加修饰,才能作句子成分,大多数不完全名词的意义十分抽象,它必须和某些规定词尾结合,有的还要加谓语才能表示某种意义。如:  모든 것을 조국에 바쳤다. 把一切献给祖国。  이 글에서 이해 안가는 부분은 없습니다. 这篇文章没有不懂的地方。  저는 그림을 그릴줄 모릅니다. 我不会画画。  누가 갈 수 있습니까? 谁能去?  这里“것”,“데”,“줄”,“수”都是不完全名词。  3、不完全名词在句中具有名词的语法功能,但大多数不完全名词的语法功能是不完全的。个别的不完全名词其语法功能比较完整。如“것”,它下面可接任何格词尾。如:  이것은 무엇입니까? 这是什么?  나의(내) 물건을 가져왔다. 把我的东西拿来了。  나의(내) 것과 같다. 和我的东西一样。  나의(내) 것으로 삼다. 当作为我的东西。  나의(내) 것에 섞었다. 和我的东西混一起了。  而“김”就不完整,它下面只能接词尾“에”而不能接其他格词尾。如:  가던 김(or 길)에 들렀다. 趁路过的机会去了一趟。  4、不完全名词中,专门用以表示数量单位的叫量词,它的功能和不完全名词相似。因为,把它列不完全句词的一种特殊类型。量词一般直接于数词或代词的“몇”(几[个])之后。如:  개(个):한 개一个,두 개两个。  권(册):한 권一册,두 권.两册。  그루(株):나무 한 그루.一株树。  대(台):기계 한 대.一台机器。  대(架):비행기 두 대.两架飞机。  마리(头):소 세 마리.三头牛。  벌(件):옷 네 벌.四套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