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明
 
  护照:1、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护照末页需本人中文签名(不要用铅笔签名);护照至少留有2页的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2、如有旧护照,则一并提供原件;如旧护照遗失,提供遗失证明;(注明护 照号,是否有签证记录和拒签记录)。 照片: 半年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2张(照片背面签字)。
 
  身份证和护照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和护照首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签证申请表
 
  财产证明
 
  资金证明: (要求是最近6个月以上的记录原件,未提供者要求交押金)(要提供本人名下的资金证明;除了学生及婴幼儿可以提供父母的资金证明,学生同时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开的在校证明)
 
  a.信用卡对帐单;
 
  b.个人所得税;
 
  c.提供社会保险账号及密码,供领馆调查核实;
 
  d.显示每月工资收入的银行卡交易记录(显示“姓名/日期/帐号/银行名称”,工资部分用下划线标记)。
 
  资产证明: 以下财产证明,请尽可能多提供,有助于出签:(家庭成员可以共用资产证明,退休老人可用子女或配偶的财产证明,学生及婴幼儿可用父母的财产证明,夫妻财产证明可以共用,但是另需提供材料证明亲属关系:结婚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出生证明复印件,学生需同时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开的在校证明):
 
  a.车辆持有证明复印件;
 
  b.房产持有证明复印件;
 
  c.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职证明,退休证复印件,在校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出生证复印件;
 
  d.非本领区户籍的申请者提交3个月之前办理的暂住证复印件;
 
  e.学历证书复印件。
 
  补充材料
 
  个人简历:填写完整、真实的个人简历一份。 酒店信息:请在白纸上写明韩国酒店的名称、地址和电话 签证申请表:填写真实完整签证申请表并本人亲笔签字。确保联系电话是准确有效的,并保持畅通便于领 馆联系。(申请表必须打印在一页纸上)
 
  暂住证:如护照签发地不在申请领区所属范围内,申请者需在该领区所属的省市工作、生活或学习六个月以上,并提供已有六个月记录的有效暂住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暂住证或居住证开立时间不足六个月,可用在职证明、在校证明来补充证明在此地区居住六个月以上)
 
  注意事项
 
  1.在职证明内容要包括公司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公司电话基本情况。
 
  2.填写签证申请表时,要填写现住址而非原地址,在电话号码栏内要填固定电话而非手机号。
 
  3.以签证为目的临时补办北京暂住证的人将被拒签。
 
  4.对于在沈阳等其他领事馆拒签过的人,北京领事馆无法签发签证,请到被拒签过的领事馆重新申请签证。
 
  5.申请的签证被拒签之后,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请在两个月之后再重新申请。
 
  6.补充材料要直接交给窗口,最好不要通过传真发送,因为利用传真可能会出现收不到或丢失的情况。补充材料并时附上我领事馆的补充材料告知单及补充材料。
 
  7.申请领事面谈时,原则上必须要由中国的签证申请人本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