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


    *首先确认申请人居住地是否属于北京管辖范围。

    *如属于北京管辖的根据护照种类的不同来申请。

    -因公护照:申请人可以通过当地外事办申请

    -因私护照:申请人本人到领事馆申请
 
      导读:

    最近我使馆研究决定原先可以由个人直接申请的商务,探亲等签证现统一由指定旅行社代理。根据2002年5月27日施行的“旅行社代理手续制度”可以通过以下36家代理机构办理(不得通过其他代理机构申请或领取)

    旅行社代理签证正常手续费(与户口所在地无关,以旅行社所在地为标准)

    *每人基本费用

    北京:200元(人民币)

    其他地区:300元以下

    *根据申请人数(申请人的护照数为准)的多少适当降低价格申请人2人以上时,平均每人优惠50

    *根据申请人数(申请人的护照数为准)的多少适当降低价格申请人2人以上时,平均每人优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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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如:(货币单位:人民币)

    -2人申请:200 100=300元以下

    -3人申请:200 100 100=400

    -4人申请:200 100 100 100=500元以下

    处理期间

    签证从申请到领发需要4天的工作日.(建议请起码一个星期之前办理手续)

    手续费

    如果您知道任何形式的签证作假行为,

    单回使用签证

    多次使用签证再次入境签证

    (含电讯费)

    90日以下

    90日以上

    金额

    249元

    415元

    664元1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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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邀请函、签证颁发许可书等签证申请文件的有效期为3个月,务必携原本申请。

    邀请函内容包括邀请期间、邀请目的、邀请对象、在韩停留期间、身份及财政担保等。

    -如上述内容没有明显,审查时间将拖延或者领事可以要求具体访问日程及在韩住所等等。

    在职证明内容要包括公司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公司电话基本情况.

    填写签证申请表时,要填写现住址而非原地址,在电话号码栏内要填固定电话而非手机号.

    以签证位目的临时补办北京暂住证的人将被拒签.

    对于在沈阳等其他领事馆拒签过的人,本领事馆无法签发签证,因此请到当地被拒签过的领事馆重新申请签证.

    申请的签证被拒签之后,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请在两个月之后再重新申请.

    邀请仗人,仗母的签证仅先限于结婚,葬礼及其他领事馆判断为需要人道主义关怀的情况.

    -需要其他人道主义关怀的情况,请出具详细的说明材料.

    已经入籍韩国的同胞一世的未婚子女申请签证时,同胞一世的父母没有权力邀请其子女,因此要出具父母之外的其他亲属发送的邀请函,父母的外国人注册证,国籍恢复申请确认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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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材料要直接交给窗口,最好不要通过转真发送,因为利用传真可能会出现收不到或丢失的情况.在补充材料中一定要填写申请号码,申请人姓名,出生年月日等基本情况.

    -如果部填写申请号码,领事馆无法找到相关材料,进而无法进行必要的处理.

    申请领事面谈时,原则上必须要由中国的签证申请人本人申请.

    签证审查原则

    本使馆的签证签发规定是依据韩国出入境管理局等部门有关规定。被拒签的主要理由如下:

    持有无效护照、或入境目的及停留期间不明确者。(出入境管理法第12)

    认为具有危害大韩民国个利益而公共安全的人。(出入境管理法第11)

    认为具有妨碍大韩民国经济秩序、社会秩序以及良好风俗的人。(出入境管理法第11)

    传染病患者、吸毒者、精神障碍者、流浪者、贫困者以及其他禁止入境者。(出入境管理法第11)

    如果申请人以前被拒签过,并能够针对被拒签的理由因提供新的材料,可以再次来申请签证。如果申请人再次申请,则必须出示能够表明其情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材料。

    得到签证后,在韩国机场或港口、被出入境管理员的入境审查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可被取消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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