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结婚、同居为目的的韩国访问签证申请的必要情况


    中国当事人在与韩国人结婚并且已在双方户籍所在地完成结婚登记之后,希望以与韩国配偶结婚,同居为目的前往韩国时,可以申请签证。如果希望在中国生活,则不必要。
 
               导读:

    申请签证的地点

    区分 应具备的材料

    领事馆

    内部材料

    1.签证申请表格;2. 结婚签证申请表格;3. ¥240 签证费

    邀请人

    1. 1张照片;2. 身份证复印件;3. 居民登录表誊本;4. 户籍藤本;5. 交往经历书(需含有邀请人的署名及印章等内容);6. 在职证明书;7. 能够证明经济能力的材料 (房地产登记簿誊本,出租及承租合同,存款证明等);8. 通话记录(最近三个月);9. 直系血亲对此国际结婚的 同意书(需2位直系血亲提供并应含有2人的署名、印章及印鉴证明书);10. 介绍经过书(需介绍人署名并盖章)

    申请人

    1. 护照;2. 2张照片;3. 1张签证申请表;4. 1张结婚签证申请表;5. 身份证复印件;6.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需有 与邀请人结婚事实的记载);7. 离婚证或离婚判决民事 调解书(前配偶死亡时需出具前配偶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8. 暂住证(户口所在地属于其他领事馆管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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