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 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社保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20 年度翻译专 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4 号)精神,现将 2020 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有关考 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语种、级别和科目设置 翻译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 拉伯语、朝鲜语/韩国语共 8 个语种,每个语种翻译资格(水平) 均分为一、二、三级,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科目。

(一)口译考试。一级设《口译实务》1 个科目,二、三级 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 个科目。其中,目前仅二 级英语《口译实务》科目同时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 他的《口译实务》只设“交替传译”。

(二)笔译考试。一级设《笔译实务》1 个科目,二、三级 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 个科目。

二、考试时间、方式和考点

根据 2020 年度职业资格考试计划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 下考试事项调整等有关精神,2020 年度上、下半年翻译考试合 并组织,于 11 月 14 日、15 日统一举行。口译和笔试考试均实 行电子化考试形式(以下称机考)。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一)口译考试

日期

时间

级别、科目与语种

考试方式

11

14

(周六)

9 : 00—10 : 00

三级《口译综合能力》(英、日、俄、

德、法、西、阿、朝/韩)

机考

1030-1100

三级《口译实务》(英、日、俄、德、

法、西、阿、朝/韩)

1030-1130

一级《口译实务》(英、日、俄、德、

法、西、阿、朝/韩)

1330-1430

二级《口译综合能力》(英、日、俄、

德、法、西、阿、朝/韩)  

 

1500-1600

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英、

日、俄、德、法、西、阿、朝/韩)

二级《口译实务》(同声传译)(英)

 
 

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 科目考 试连续组织,考试间隔期间考生不得离场。《口译综合能力》科 目考试采用考生听、译并输入的方式作答,《口译实务》科目采 用考生听、口译并现场予以录音的方式作答。

二)笔译考试

日期

时间

级别、科目与语种

考试方式

11

14

(周六)

9 : 00—11 : 0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

机考(视情况

安排)

13 : 30—16 : 30

二、三级《笔译实务》(英)

11

15

(周日)

9: 00—11: 0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 日、俄、德、法、西、阿、朝/韩)

机考

13: 30—16: 30

一、二、三级《笔译实务》(英、 日、俄、德、法、西、阿、朝/韩)

 

笔译机考须统一使用人事考试机考系统,按机考有关规定实 施考务,使用鼠标和键盘进行输入作答。

以上口译和笔译机考考点均设在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 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一)  报考一级翻译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  报考二、三级翻译的,不限制报名条件。

(三)  报考二级翻译免试部分科目的,规定如下:

  1.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 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 位研究生在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 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截至 2019 年底, 全国2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 )教育试点单位,为相关院 校(名单见附件 1)。对免试 1 科的在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 生,不再要求其提供在读证明材料。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统一由 人社部人考中心会同国家外文局考评中心核验、确认免试资格。

  2. 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口 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 时,可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免试《口译综合能力》 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四、考试大纲和相关规定

2020 年版翻译考试各语种、级别、科目的考试大纲已在全 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公 布。

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机考系统,按机考有关规定实 施考务。考生应考时,需携带黑色墨水笔,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 典各一本。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 的设备及规定以外的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草稿纸统一配 发和回收。

开考前,考生须阅读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 作答要求等,并在考试中严格遵守。

特别注意:口译考试考生须在开考 30 分钟前到达考场,迟 到者不得进入口译考场,考试期间也不得提前离场;笔译考试考 生须在开考后 5 分钟前到达考场,迟到者不得进入笔译考场,开 考 2 个小时内,不得交卷离场。

在口译考试开始作答之前,考生须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录 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 束后,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等。

考试过程中,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 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等因素致使考试 无法正常完成的,可申请免费参加下一次同级别科目的考试。

五、告知承诺制报考事项

(一) 一般情况的报考流程

报考人员应于 9月 10日至 19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 ( )链接,或直接 登陆中国人事 考试网 (),按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在网上直 接完成报名和交费流程。

  1. 未注册(首次报考)的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 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 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 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在线核验完成(一般 24小时)后,报 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 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 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及地址、专业技术等 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 点等)。

  2.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陆网报系统,在认真阅读《承 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后,在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 信息填报(如专业工作年限、工作单位与地址、技术等级或职称 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报考级别、专业、科目、考区、 报名点等)。

  3. 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 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 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4. 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 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 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5. 在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后,在线交纳考试 费用,交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 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 在试卷预订后或因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 还。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在报考过程中,如有以下特殊情况,按相应方法处理。

  1. 对于持 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学士以上 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报名的,将无法在线核验,须上传相 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

  2. 对于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还在记 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联系我院作出相应设 置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同时须打印报名表并保存, 用于成绩全部合格后到现场审查)。

  3. 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无在线核验的,须联系我院查明情 况后再作处理。

(三) 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报考成功的考生可于11月9日至1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 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 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我院处理。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注意事项

  1. 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通常需 24小时 后才能再次登陆报名系统报名,提醒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 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交费前,报考 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自行进行修改。在交费后则不能再自行 修改,若需修改考生只能提出删除原报考信息申请后进行重新报 名和交费。申请方法:通过传真 0571-88395085、88396760提出 申请。重新报名后,已交考试费从原交费渠道退还。由于网上报 名流程设置原因,在报名最后一天提出申请的无效。

  2. 根据资格考试报名规则和疫情防控规定,报考人员应在 工作地或户籍地报考(即:网上所选“报名点”必须是考生在我 省的工作地或户籍地)。同时,在报名时请务必认真仔细,如属 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 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未交费或错交费、 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 资格复核、证书领用等情况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3. 报考流程中所有的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考前报考资格认 定,对于应试科目全部合格的,还须进行考后报考资格复核,若 未通过的,合格成绩无效。另外,对于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 以及复核部门认为上传的学历证书材料有疑问的考生,还须补充 材料或到现场审核。

省部属单位定义,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 栏目。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 88395085。

六、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 标准的通知》(外文考办字〔2016〕6 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 厅浙价费〔2016〕71 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三级口译 每人每科 140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每人每科 150 元,一级口译 每人每科 350元,同声传译每人每科 450 元;各级别笔译《综合 能力》科目为每人65元;各级别《笔译实务》科目为每人75元。 考生所需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考务办领取。

七、成绩公布、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证书制发

(一) 考试成绩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或下达合格分数线 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 考试成绩。

(二) 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由各考区人事考试机构 分工负责,需要复核的应试科目全部通过的考生电子信息由我院 提供(含部分考生上传的证件信息,以及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 生信息)。负责报考资格复核(审核)的人员,只需对我院提供 的电子信息进行线上复核。其中,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或对上传 的证件有疑问,且需进行现场审核的,具体审核时间、地点、所 需提交资料由审核部门确定,考生逾期不到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 放弃考试成绩。对需要进行现场审核的人员,信息联络要到位, 谨防遗漏,也请各位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填写可联络的电话号 码。要确保复核(复审)的信息完整、安全和及时传送。

(三)对通过复核(审核)的成绩,公示 10 天。在省人社厅 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先予制作成绩合格证明。届时,考生可登 陆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 证明。在人社部下发证书后,考生可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 费到付)。

(四)特别提示:在合格成绩公示期间,如有来不及查实的 问题,后续发文、制证等工作按计划进行,但在往后任何时候, 一旦查实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等,将按告知承诺制 的规定,作出合格成绩、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处理。

八、有关要求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见附件 2),严密组织实施。

(一)  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资格考试考点防疫方案”和“资格考试考生防疫须知”(随疫 情变化动态更新),发布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 请相关考生在考前 14 天以上登录查看,考前做好相关准备,考 中做好配合工作。各考务部门和考点单位要协调配合,针对防疫 方案,落实好相应的防控措施。

(二)  要做好机考技术保障。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 机考的技术要求设置好考点考场(见附件 3),并在考前加强技 术人员力量的配备和考务技术的培训,加强考前系统测试。

(三)  要做好考风考纪管理。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纪律和各项 规章制度,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按《专业技 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 31号令)和 人社部办公厅印发的《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其
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 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

2020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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