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摘要)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4号)精神,2020年度上、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翻译考试”)合并组织,于11月14日、15日统一举行,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考试语种增加朝鲜语/韩国语。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区流动参加考试造成疫情防控压力,今年笔译考试地点设在各市。口译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市和唐山市。口译考试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考区”,其中选择“考区”为唐山、秦皇岛、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 “考区”为石家庄、邢台、邯郸、保定、张家口、衡水,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请各市按照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辛集市、定州市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20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翻译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韩国语共8个语种,每个语种翻译资格(水平)考试均分为一、二、三级,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应试人员须在当次考试中通过所报考语种、级别的口译或笔译全部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一)口译考试

一级口译考试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其中,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2个专业类别,目前仅英语同时开考“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语种只开考“交替传译”。通过同声传译考试并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一级、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和各级别《口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均为1小时,三级《口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0分钟。

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间隔期间应试人员不得离场。《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应试人员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应试人员听、口译并现场录音的作答方式。

(二)笔译考试

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笔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笔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小时。应试人员使用鼠标、键盘进行输入作答。

笔译考试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的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须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已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已评聘专业翻译职务。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三级翻译考试。

各地组织报名,原则上不应设置语种、级别等方面的限制条件。

(二)免试一科条件

已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人员,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在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截至2019年底,全国2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2。

对免试一科的在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再要求其提供在读证明材料。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统一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会同外文局考评中心核验、确认免试资格。

三、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该项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一)告知承诺适用对象。相关报考人员须通过告知承诺制报名参加考试。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须到所属考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二)告知承诺方式。告知和承诺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考人员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三)失信管理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应试人员(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四、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五、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http:)或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9月15日前完成注册, 9月8-17日17时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20日17时30分。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生注册。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须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各地在发布报考注意事项时,要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

学历在读阶段报考人员,注册时填写已取得的上一层次

学历,如:本科在读人员,应填写已经取得的大专或高中学历。

(三)注册在线核验通过人员、注册在线无法核验人员报名。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承诺符合一级或二级口译(同声传译)免一科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同时上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二级翻译证书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证书以及聘任材料、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图片,须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四)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注册在线核验未通过以及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须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9月18日,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审核现场时需扫描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资

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3、一级报考人员持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二级翻译证书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证书以及聘任材料,复印件1份。

4、二级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持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生证或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5、其他用于资格审查的有关佐证材料

(五)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9月20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六)打印准考证。11月6-1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六、收费标准

根据外文考办字[2016]6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我省的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为:

(一) 笔译考试

报名费每人10元,一级笔译考试《笔译实务》科目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二级笔译考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66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1元)、《笔译实务》科目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部分科目免试人员《笔译实务》科目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三级笔译考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66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1元)、《笔译实务》科目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

(二)口译考试

报名费每人10元,三级口译考试每人每科14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90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每人每科15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00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每人每科45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400元),一级口译考试每人每科35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300元)。

七、考务实施注意事项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和《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有关要求,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认真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和考点考务工作人员临考培训,细化考点考场防疫举措,严格防疫措施,切实加强考场一线管理、规范考场执纪,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应试人员应试时,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考点时需扫描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河北健康码”显示为“绿码”且体温正常(37.3℃及以下)方可参加笔试),全程佩戴口罩(入场照相时应摘下口罩),具体可参考《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Item/)。

口译、笔译机考采用全国统一的机考系统和管理模式。

(一)考试用具

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参加考试,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用具及规定以外的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

(二)考前告知

应当考前告知应试人员的内容或事项主要包括:

1.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要求应试人员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2.考试时间的相关内容:

(1)考试时间、科目时长等基本信息。应提醒应试人员笔译考试具体考试时间(批次)以准考证为准。

(2)迟到、离场相关要求:应试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应试人员不得进入口译考场;口译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提前离场。迟到5分钟以上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笔译考场;笔译考试开考2个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3.考试设备使用、作答方式等方面的相关内容:

(1)本次翻译机考支持的输入法有: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英语(美国)、日语(日本)-Microsoft IME、日语(日本)-百度输入法、法语(法国)、法语(加拿大)、阿拉伯语(埃及)、俄语(俄罗斯)、德语(德国)、西班牙语(西班牙,国际排序)、朝鲜语/韩国语(朝鲜语)-Microsoft IME &朝鲜语。

(2)在口译考试开始作答之前,应试人员须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录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等。

(3)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等。

4.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难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应试人员可申请免费参加下一次同语种、同级别、同科目的翻译考试。

八、考试大纲

2020年版翻译考试各语种、级别、科目的考试大纲已在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公布。

九、社会监督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

附件:

1、2020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和考试时间安排

2、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附件1

2020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2020年度翻译考试时间安排

 

附件2

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

(259所)

序号

院校名称

序号

院校名称

序号

院校名称

序号

院校名称

1

安徽大学

24

国际关系学院

47

暨南大学

70

燕山大学

2

安徽工程大学

25

华北电力大学

48

中山大学

71

河南大学

3

安徽工业大学

26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49

广西大学

72

河南科技大学

4

安徽理工大学

27

首都师范大学

50

广西科技大学

73

河南理工大学

5

安徽师范大学

28

外交学院

51

广西民族大学

74

河南农业大学

6

安庆师范大学

29

中国传媒大学

52

广西师范大学

75

河南师范大学

7

合肥工业大学

30

中国科学院大学

53

广西师范学院

76

河南中医学院

8

淮北师范大学

31

中国人民大学

54

广西中医药大学

77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9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32

中国政法大学

55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78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

10

北京大学

33

中央财经大学

56

桂林理工大学

79

信阳师范学院

11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34

中央民族大学

57

贵州财经大学

80

郑州大学

12

北京工商大学

35

福建师范大学

58

贵州大学

81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13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36

福州大学

59

贵州师范大学

82

郑州轻工业学院

14

北京交通大学

37

华侨大学

60

海南大学

83

东北林业大学

15

北京科技大学

38

厦门大学

61

海南师范大学

84

哈尔滨工程大学

16

北京理工大学

39

兰州大学

62

河北传媒学院

85

哈尔滨工业大学

17

北京林业大学

40

兰州交通大学

63

河北大学

86

哈尔滨理工大学

18

北京师范大学

41

西北师范大学

64

河北工业大学

87

哈尔滨师范大学

19

北京外国语大学

42

广东工业大学

65

河北经贸大学

88

黑龙江大学

20

北京邮电大学

43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66

河北科技大学

89

牡丹江师范学院

21

北京语言大学

44

华南理工大学

67

河北农业大学

90

湖北大学

22

北京中医药大学

45

华南农业大学

68

河北师范大学

91

湖北工业大学

23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46

华南师范大学

69

华北理工大学

92

湖北民族大学

93

湖北中医药大学

121

吉林大学

149

南昌大学

177

山东科技大学

94

华中科技大学

122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150

南昌航空大学

178

山东理工大学

95

华中农业大学

123

吉林师范大学

151

大连海事大学

179

山东师范大学

96

华中师范大学

124

延边大学

152

大连海洋大学

180

烟台大学

97

三峡大学

125

长春大学

153

大连理工大学

181

中国海洋大学

98

武汉大学

126

长春师范大学

154

大连外国语大学

182

中国石油大学

99

武汉纺织大学

127

东南大学

155

东北财经大学

183

山西大学

100

武汉工程大学

128

河海大学

156

东北大学

184

山西师范大学

101

武汉科技大学

129

江苏师范大学

157

辽宁大学

185

太原理工大学

102

武汉理工大学

130

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

158

辽宁师范大学

186

空军工程大学

103

武汉轻工大学

131

南京大学

159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187

陕西科技大学

104

长江大学

13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160

沈阳建筑大学

188

陕西师范大学

105

中国地质大学

133

南京理工大学

161

沈阳理工大学

189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0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34

南京林业大学

162

沈阳师范大学

190

西安工程大学

107

中南民族大学

135

南京农业大学

163

内蒙古大学

191

西安工业大学

108

湖南大学

136

南京师范大学

164

内蒙古工业大学

192

西安交通大学

109

湖南工业大学

137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165

内蒙古师范大学

193

西安科技大学

110

湖南科技大学

138

南京邮电大学

166

宁夏大学

194

西安理工大学

111

湖南农业大学

139

苏州大学

167

济南大学

195

西安石油大学

112

湖南师范大学

140

扬州大学

168

聊城大学

196

西安外国语大学

113

吉首大学

141

中国矿业大学

169

鲁东大学

197

西安邮电大学

114

南华大学

142

赣南师范大学

170

齐鲁工业大学

198

西北大学

115

湘潭大学

143

华东交通大学

171

青岛大学

199

西北工业大学

116

长沙理工大学

144

江西财经大学

172

青岛科技大学

200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117

中南大学

145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173

曲阜师范大学

201

西北政法大学

118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146

江西理工大学

174

山东财经大学

202

延安大学

119

东北电力大学

147

江西师范大学

175

山东大学

203

东华大学

120

东北师范大学

148

景德镇陶瓷大学

176

山东建筑大学

204

复旦大学

205

华东理工大学

219

成都理工大学

233

天津理工大学

247

宁波大学

206

华东师范大学

220

电子科技大学

234

天津商业大学

248

浙江财经大学

207

华东政法大学

221

四川大学

235

天津师范大学

249

浙江大学

208

上海财经大学

222

四川师范大学

236

天津外国语大学

250

浙江工商大学

209

上海大学

223

西华大学

237

中国民航大学

251

浙江理工大学

210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24

西南财经大学

238

西藏民族大学(地处陕西)

252

浙江师范大学

211

上海海事大学

225

西南交通大学

239

新疆大学

253

四川外国语大学

212

上海海洋大学

226

西南科技大学

240

新疆师范大学

254

西南大学

213

上海交通大学

227

西南民族大学

241

昆明理工大学

255

西南政法大学

214

上海理工大学

228

西南石油大学

242

云南大学

256

重庆大学

215

上海师范大学

229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243

云南民族大学

257

重庆师范大学

216

上海外国语大学

230

南开大学

244

云南农业大学

258

重庆医科大学

217

上海中医药大学

231

天津财经大学

245

云南师范大学

259

重庆邮电大学

218

同济大学

232

天津大学

246

杭州师范大学

韩语考试推荐课程:

韩语CATTI备考课程汇总

韩语口语1V1课程汇总

TOPIK能力考课程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