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时隔12年拿回“神话”之名,获得“神话”商标权,终于可以不接受限制的使用神话这个名字了!此消息不仅让众多网民和粉丝感到高兴,相信对于神话的每个成员也将是难以忘怀的事情!

韩国长寿偶像组合“神话”时隔12年找回“神话”之名。最近法院通过调节(조정),双方决定合议,找回组合商标权的神话,向后开始将可以不受限制的使用“神话”这个名字。

29日据法院透露,神话组合的所属公司Shincom Entertainment和拥有商标权的jjunmedia已于27日在首尔高等法院进行的调节中达成了商标权转让协议内容。

围绕“神话”商标权的问题是从12年前开始的。神话的前所属公司SM Entertainment在2003年左右神话专属合约到期之后将组合名“神话”的使用权移交给新的所属公司Good Entertainment Media Group。另外在2005年申请完“神话”商标权之后,委托给jjunmedia,第二年直接将商标权移交给了jjunmedia。

jjunmedia所拥有的神话的商标权范围只限定在国内使用神话商标权出版的唱片和音源。

之后神话离开Good Entertainment Media Group,独立创立了shinhwacompany的新的所属公司,2011年与jjunmedia签订了“神话”商标权的使用合约书。

但是第二年,向jjunmedia要求提供所有商标权的证明文书被拒绝,而提出解除合约,并提起诉讼要求“返还部分2012年演唱会的收入和日本粉丝俱乐部运营收入。”对此jjunmedia方面也向对方提起诉讼,表示:“商标权归我们所有,因此2013年演唱会部分收入理应按合约缴纳。”

法院判决双方“将各自的收入进行清算之后归还”,“因商标权归jjunmedia所有,因此神话的合约解除主张没有任何根据”,判定了jjunmedia方面部分胜诉。

接着神话组合提起上诉,为了避免日后产生非议,将公司名称shinhwacompany更改为Shincom Entertainment。2013年5月发布了正规专辑11集开始专辑封面上没有标明“神话”商标,只使用了LOGO。

神话组合拥有真正的商标权是1998年出道以来,时隔17年的壮举,对粉丝们也是喜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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